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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日本修法允许核电站运转超过60年
责任编辑:南亚网视 刘美玉
发布时间:2023-06-01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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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网视加德满都6月1日讯 据参考消息网报道,允许核电站运转超60年的《绿色转型去碳化电源法》5月31日在日本参院全体会议上凭借执政党和日本维新会、国民民主党等赞成多数,获得通过并成立。

报道称,该法汇总了有关能源的5份修改后法律,核心内容是大致维持福岛核事故后引入的“原则上40年、最长60年”运转年限规定,同时从《核反应堆等规制法》转入《电气事业法》,由经济产业相批准延长运转。事故后的日本核电政策迎来转折点。

报道称,核电站运转年限方面,因原子能规制委员会重启审查等原因而停运的时期不计入年限,允许超过60年的延长运转。据称,详细标准将在今后决定。

据报道,原子能规制委员会还将从核电站运转开始30年后,最长每隔10年对设施的老化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确认。(完)

(责任编辑:刘美玉 审核:罗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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