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南亚网视(尼泊尔)
国家卫健委: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责任编辑:南亚网络电视
发布时间:2022-12-27 11:15

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南亚网视舞台音响灯光宣传片

免责声明:本网站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南亚网络电视观点和立场。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网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已获得点赞0
建议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