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亚网视加德满都7月31日讯(记者 博雅) 近日,中国驻尼泊尔大使张茂明在尼泊尔主流媒体《新报》刊发重磅署名文章《法治护航民族团结 大道同行命运与共》,系统解读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面向尼泊尔社会全方位阐释中国民族治理的法治理念、实践路径与时代价值。文章立足中尼两国多民族共处的共同国情,分享中国治理经验、传递包容共生理念,为多民族国家化解治理难题、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共同发展提供了务实的中国方案。
此次正式施行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中国新时代首部民族领域基础性、专门性法律,有着里程碑式的法治意义。文章指出,该法案首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法治化体系,把中国数十年民族工作积累的成熟理论、宝贵经验和实践成果,上升为国家意志,从制度层面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根基,让中国特色民族治理道路有了坚实法治保障。
文章梳理历史脉络指出,中华民族数千年发展历程,就是一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多元一体共生共荣的历史。各民族在漫长岁月里共建璀璨文明、共铸民族精神,形成了血脉相连、文化相通、利益相依、情感相融的命运共同体。基于深厚的历史积淀,中国始终将民族团结视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深耕共同体意识建设,走出了一条贴合本国国情、兼具温度与实效的民族工作道路。
据文章介绍,全新落地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共7章65条,体系完整、内涵丰富,明确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核心任务、保障机制与法律责任,固化了“五个共同”中华民族历史观,全面落实民族工作“十二个必须”核心要义,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范化、长效化推进划定了清晰框架。
不同于片面、极端的治理模式,这部新法充分彰显了中国包容审慎的治理智慧,精准平衡“共性建设”与“差异尊重”的关系。法案明确,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全面融入国民教育全体系,着力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进民族共同性,绝不意味着抹杀民族差异性,尊重文化差异也绝非固化隔阂对立,实现了团结统一与多元包容的有机统一。
在语言文化传承发展层面,中国坚持双向并行、兼顾普惠,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畅通各民族交流渠道,同时依法保障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与传承,全力保护多元民族文化,鼓励各民族文化互鉴融通、共生共兴,让文化多样性成为民族发展的独特优势。
在发展层面,法律明确靶向施策、精准赋能,重点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助力民族地区深度融入国家整体发展布局,切实兑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庄严承诺,让各族群众平等共享发展红利,从根本上夯实民族团结的民生根基。
与此同时,法案划定清晰法治红线,明确对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各类行为,包括境外组织和个人的干预破坏活动,依法从严追责。这一规定既贴合中国国情、契合国际法理通例,也是主权国家维护领土完整、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正当法治举措,筑牢了国家统一和长治久安的安全底线。
文章强调,该法的落地施行,充分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持续推动中国民族团结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相拥,凝聚起民族团结赋能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针对中尼双边关系与区域治理,文章特别指出,中国与尼泊尔同为多民族友好邻邦,妥善处理民族问题、促进各民族团结共生,是两国推进现代化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共同课题。中国始终摒弃狭隘民族主义,秉持“天下一家”的博大胸怀,立足自身实践探索出一条兼顾文化多样性、规避民族冲突、助力共同繁荣的治理路径。
业内解读认为,此次大使署名文章面向尼泊尔主流社会发声,既是对中国民族治理法治成果的权威宣介,也立足两国相似国情,为尼泊尔开展民族治理、维护多元稳定、推动族群发展提供了有益参考。未来,中尼两国将持续深化治国理政经验交流,携手守护多元共生的发展格局,深耕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同推动区域和平稳定与繁荣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