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8日,敦煌市融媒体中心(敦煌文化国际传播中心)发布《引进国际传播播音主持人公告》,以“30万年薪+30万生活补助+30万购房补助”或“20万年薪+20万生活补助+20万购房补助”的优厚政策待遇,面向全社会、针对应往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敦煌文化国际传播播音主持人2名。
公告依据《敦煌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和《敦煌市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敦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融媒体中心组织开展国际传播播音主持人才引进工作。
本次拟引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际传播播音主持专业人才2名,其中中国籍1名(女),外籍1名(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外籍主播及特别优秀的国际传播播音主持人才可放宽年龄至35周岁以下。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1月18日。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线上提交材料,国内应聘人员发送电子邮件至dhsrmtzx8820765@163.com邮箱,外籍应聘人员发送电子邮件至1090581420@qq.com邮箱。
对在播音主持或国际传播领域特别优秀的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唯国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现场考核面试、协商签订三方协议。
招引进入敦煌市融媒体中心的国际传播播音主持人员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外籍主播参照第一档标准执行):
(一)工资待遇。按聘用制管理的引进人才,实行年薪制,分两档。第一档: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播音主持专业毕业、具备普通话一级甲等资质、具备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英语达到雅思6.5分以上或同等水平,能流畅进行双语播报,具备较强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和采访写作能力的专业人员(拥有海外留学背景或生活经历者可视情况降低普通话水平要求),给予每年30万元的工资待遇(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第二档: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播音主持专业毕业、具备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资质、具备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英语达到CET6或同等水平,能流畅进行双语播报,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采访及写作的专业人员,给予每年20万元的工资待遇(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播音主持作品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或有相关省、地级播音主持和国际传播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优先。
(二)生活补助。引进的国际传播播音主持人才由敦煌市财政按以下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符合第一档条件的专业人员给予30万元生活补助;符合第二档条件的专业人员给予20万元生活补助。生活补助从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的次年发放,首次发放20%,剩余部分在8年内分期计发,每年考核合格后发放10%。
(三)职称评定。引进的国际传播播音主持人才试用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可优先评定职称。工作满三年后可考核评定为中级职称。
(四)住房保障。引进的国际传播播音主持人才家在外地的,工作后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在人才公寓紧张的情况下,由市财政给予每年1.2万元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于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租房补贴最长补助3年。
个人连续在本市服务3年以上(含3年),在敦煌市内购房的,给予购房补助:符合第一档条件的专业人员补助30万元,符合第二档条件的专业人员补助20万元。服务不满10年离敦的,退还部分购房补助,具体计算方法参照《敦煌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
(五)政治待遇。同等条件下,根据政治表现,优先推荐引进人才参选“两代表一委员”,优先推荐申报省市领军人才,优先评优树模,优先评聘职称。
(六)配偶安置。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且愿意来敦工作的,可随调随迁。原来没有就业的,优先推荐在敦就业。
(七)子女入学。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要求到敦煌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敦煌市融媒体中心引进国际传播播音主持人公告
为充分展示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形象,解决敦煌市播音主持专业人员紧缺、国际传播主持人才不足、国际化水平不高等问题,持续提升敦煌文化的国际传播力与影响力,根据《敦煌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和《敦煌市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敦煌文化国际传播播音主持人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拟引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际传播播音主持专业人才2名,其中中国籍1名(女),外籍1名(男女不限)。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岗位一:双语主持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专业条件。第一档: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主持专业毕业;具备普通话一级甲等资质,取得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英语达到雅思6.5分或同等水平,擅长英语口语表达,具备流畅的双语播报能力和跨文化沟通能力,能独立完成双语节目策划与播报。有国际传播经验或多语种播报能力者优先(海外留学/生活经历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第二档: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主持专业毕业;具备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资质,取得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英语达到CET6或同等水平,擅长英语口语表达,能熟练运用英语进行采访、写作及播报。
4.形象好、气质佳,仪容得体、仪表大方,无不良嗜好,符合播音员、主持人出镜形象要求;普通话和英语口语规范标准、音色纯正、音质动听,有较强的语言组织、现场把控和节目策划能力,符合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形象。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特别优秀的国际传播播音主持人可适当放宽条件,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
岗位二:外籍主播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符合和遵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3.岗位职责:参与敦煌文化国际传播新闻采写、出镜主持、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通过国际化视角,创作面向海外受众的敦煌文化产品。
4.任职要求:传媒、影视制作、经济、国际关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出色的口语表达能力与应变能力,具备团队协作精神;热爱中国文化,语种为英语(能使用中文交流者优先);能够熟练操作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软件,有媒体经验或具备多语种者优先;持有中国长期居留许可者优先。
(二)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外籍主播及特别优秀的播音主持人才可放宽年龄至35周岁以下。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引进对象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7.违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8.与用人单位领导成员有直系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招考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政策待遇
按照《敦煌市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招引进入敦煌市融媒体中心的国际传播播音主持人员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聘用制管理的引进人才,实行年薪制,分两档。第一档: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播音主持专业毕业、具备普通话一级甲等资质、具备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英语达到雅思6.5分以上或同等水平,能流畅进行双语播报,具备较强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和采访写作能力的专业人员(拥有海外留学背景或生活经历者可视情况降低普通话水平要求),给予每年30万元的工资待遇(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第二档: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播音主持专业毕业、具备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资质、具备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英语达到CET6或同等水平,能流畅进行双语播报,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采访及写作的专业人员,给予每年20万元的工资待遇(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播音主持作品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或有相关省、地级播音主持和国际传播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优先考虑。
在播音主持或国际传播领域特别优秀的专业人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现场考核面试、协商签订三方协议。
(二)生活补助。引进的国际传播播音主持人才由敦煌市财政按以下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符合第一档条件的专业人员给予30万元生活补助;符合第二档条件的专业人员给予20万元生活补助。生活补助从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的次年发放,首次发放20%,剩余部分在8年内分期计发,每年考核合格后发放10%。
(三)职称评定。引进的国际传播播音主持人才试用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可优先评定职称。工作满三年后可考核评定为中级职称。
(四)住房保障。引进的国际传播播音主持人才家在外地的,工作后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在人才公寓紧张的情况下,由市财政给予每年1.2万元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于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租房补贴最长补助3年。
个人连续在本市服务3年以上(含3年),在敦煌市内购房的,给予购房补助:符合第一档条件的专业人员补助30万元,符合第二档条件的专业人员补助20万元。服务不满10年离敦的,退还部分购房补助,具体计算方法参照《敦煌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
(五)政治待遇。同等条件下,根据政治表现,优先推荐引进人才参选“两代表一委员”,优先推荐申报省市领军人才,优先评优树模,优先评聘职称。
(六)配偶安置。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且愿意来敦工作的,可随调随迁。原来没有就业的,优先推荐在敦就业。
(七)子女入学。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要求到敦煌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以上政策待遇,外籍主播参照第一档标准执行。
本次招引的国际传播播音主持人才应至少在敦煌市融媒体中心(敦煌文化国际传播中心)国际传播播音主持岗服务满10年,即享受政策的有效管理期为10年;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辞职、调离或脱离岗位的,享受的所有政策待遇自动终止,并按招引播音主持人才的相关协议或合同执行相关条款。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引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现场报名。2026年1月14日-1月16日9:00-18:00。应聘人员须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在敦煌市融媒体中心三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18日。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线上提交材料,国内应聘人员发送电子邮件至dhsrmtzx8820765@163.com邮箱,外籍应聘人员发送电子邮件至1090581420@qq.com邮箱。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扫描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外籍人士居留许可、永久居留证等);
(2)个人简历、相关学历资历、普通话及英语等级证书等和5张半身或全身生活照等电子版资料,以及个人出镜播音、英语播报和主持节目等视频资料;
(3)2026年毕业的在校生提供由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料扫描件;
(4)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业绩成果证明、职称或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敦煌市融媒体中心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专业能力及相关条件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现场出镜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有关事宜由敦煌市融媒体中心负责提前通知资格条件初审合格人员,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参加面试考核时,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面试考核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外国人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考核。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专业技能测试由考生在演播室播报新闻稿件和命题解说。按照新闻播报要求,指定新闻稿件进行出镜播音(抽取稿件,限时2分钟);命题解说以英文为主,根据抽取命题内容,即兴进行英语解说(抽取稿件,限时3分钟),主要考察播音主持人员出镜形象、普通话、音质音效、仪容仪态和英语口语表达能力等。现场出镜测试由考生在演播室模拟主持出镜和现场播报。指定题材现场模拟节目主持以及英语现场播报(抽取题目,限时5分钟),主要考察播音主持人员在出镜现场的双语播报能力、语言文字组织能力、翻译能力、新闻现场把控能力及出镜效果等。
(四)确定试用对象
面试考核合格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敦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人员的工作态度、专业水平、综合能力和社会评价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正式拟引进对象,并组织综合审核、政审体检。
初选人员中的2026年毕业生,可先签订意向性协议,待毕业后进入试用期。
(五)体检
由敦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拟引进对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对象由敦煌市融媒体中心组织考察。主要对拟引进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七)资格复审
敦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引进对象的人事档案、证件等进行资格复审,2026年应届毕业生复审在正式毕业后进行。在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八)公示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选,经敦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引进对象,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反映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外国人选应持Z字签证并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敦煌市融媒体中心须为外国人选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过程中,因其他原因需调整、补充招聘、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掌上敦煌”客户端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电话或联络方式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工作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各环节、程序中,有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的,经调查属实,取消相应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敦煌市委组织部、敦煌市人社局、敦煌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敦煌市委组织部 0937-8822225
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7-5933705
敦煌市融媒体中心 0937-8820765
联系人:
李 飞:13164680081
庄彩虹:13830186021
敦煌市融媒体中心
(敦煌文化国际传播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