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亚网视加德满都5月18日讯 当地时间5月18日,鉴于越来越多青少年因双方自愿恋爱而被以强奸罪起诉,尼泊尔政府正考虑修改刑法,引入“罗密欧与朱丽叶”条款,为年龄相近的青少年合意关系设立法律例外,减少目前“一刀切”式的刑事处罚。
这项修法由尼泊尔法律、司法与议会事务部主导推进。根据目前讨论的方案,如果双方均为青少年、年龄差距不超过3岁,且属于双方自愿、不存在强迫或剥削行为,则不再自动认定为强奸。
尼泊尔内政部长 拉梅什·莱赫卡克近期表示,在拟议框架下,16岁至18岁青少年之间的自愿性关系,未来可能不再被视为强奸。政府同时也正在讨论是否将法定婚龄从20岁下调至18岁。
目前,尼泊尔是南亚相关法律较为严格的国家之一。根据2017年实施的《国家刑法典》,任何涉及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性行为,即使双方都同意,法律上也会被直接认定为强奸。
这意味着,一个18岁的男孩与15岁的女孩谈恋爱并发生关系,即使双方属于正常恋爱关系,男方依然可能面临强奸罪指控。由于尼泊尔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仅为10岁,部分未成年人之间的自愿关系,甚至也可能进入刑事程序。
近年来,这类案件在基层法院不断增加。一些青少年情侣原本是自由恋爱,甚至已经私下结婚,但在家长反对后报警,案件最终被按照强奸案处理。部分案例中,男方不仅被控强奸,还同时面临童婚罪指控,甚至被判入狱。
尼泊尔法律界人士指出,现实中不少案件并不存在暴力、威胁或强迫行为,而是青春期恋爱关系引发的家庭矛盾。例如,有案例显示,一对年龄相差两三岁的青少年情侣因家长不同意交往,在女孩家属报警后,男方被刑事拘留并进入法院审理程序。
支持修法者认为,现行法律没有区分“成年人性侵未成年人”和“年龄相近青少年之间的自愿关系”,导致不少年轻人因为青春期正常恋爱而留下刑事记录,对未来教育、就业和社会生活造成长期影响。
按照目前方案,新条款主要适用于16岁和17岁的青少年,14岁以下未成年人则不适用任何例外保护。同时,双方年龄差距不得超过3岁,一旦涉及强迫、威胁、利益交换或其他剥削行为,仍将按照普通强奸罪处理。
目前,这项修正案还没有正式提交议会。政府内部仍在讨论降低法定婚龄以及引入“罗密欧与朱丽叶”条款等关键问题。预计未来议会还会举行广泛讨论,并听取儿童权益组织、妇女团体以及法律界的意见。
这项法律最终能否通过,关键在于尼泊尔社会能否在“保护未成年人”与“避免过度刑事化青少年恋爱”之间找到平衡。不管最后结果如何,这场讨论本身,已经反映出尼泊尔社会开始重新思考青春期恋爱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