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亚网视加德满都5月23日讯(作者 迪帕克·帕里亚尔) 尼泊尔卡斯基地区法院近日作出关键裁定,正式撤销苏里亚达尚合作社诈骗案中,针对尼泊尔独立党主席拉比·拉米查恩、涉案人员吉滕德拉·巴布·赖以及前副监察长查比拉尔·乔希的有组织犯罪和洗钱指控。目前,该案近50名被告仅保留合作社欺诈一项核心指控。
据悉,该案最初仅以合作社欺诈立案,后续检方追加了有组织犯罪与洗钱的补充指控,将拉米查恩等三人列为核心涉案人员。本次指控变更,由卡斯基地区政府检察官办公室遵照总检察长办公室指示,依据2017年《国家刑事诉讼法》第36条向法院提请申请,最终由法官希马拉尔·贝尔贝斯正式裁定获批。
本次裁决历经多轮司法波折,过程一波三折。2026年1月14日,时任尼泊尔总检察长萨比塔·班达里率先决定修改拉米查恩的涉案指控;1月16日,她又以前期程序存在疏漏为由,授权对GB赖、乔希等所有涉案被告同步调整指控内容,当地检方随即向法院提交了变更申请。
然而这一进程很快被叫停。2026年2月,有律师向尼泊尔最高法院提交诉状,质疑总检察长的改控决定合法性。2月17日,最高法院法官尼蒂杰·赖紧急中止了指控修改流程。随后,拉米查恩一方的法律团队向博卡拉高等法院提起抗辩,高院最终裁定,该案需由卡斯基地方法院自主审理,这一判决为本次撤改指控扫清了程序障碍。
法院在裁决书中明确了四大改控理由。首先,受害储户最初报案时,仅举报了合作社资金挪用欺诈问题,并未提及有组织犯罪和洗钱,检方最初立案起诉也未纳入这两项罪名;其次,保留重罪指控会阻碍医患双方和解协商,大幅增加储户追回存款的难度;再者,剔除两项重罪并不会违背司法公正原则;最后,法院认定检方申请改控无主观恶意,是兼顾受害者与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合理举措。
针对本次调整,法院特别说明,此前的改控决议仅单独适用于拉米查恩,为消除司法程序漏洞、统一办案标准,其余涉案被告也应适用同等纠错流程。此次修订后的指控清单,将视作该案原始、补充诉讼材料的有效组成部分,案件后续所有司法流程,均按照最新指控内容推进。卡斯基法院书记官拉詹·卡纳尔也证实,目前案件已正式进入修订后的审理程序。
对于此次裁定,受害民众态度喜忧参半。苏里亚达尚受害者斗争委员会协调员基兰·什雷斯塔表示,希望司法部门能依托本次指控调整,全力推进储户存款追偿工作,真正维护受害者权益。同时他也担忧,若整改流于形式、无法落实追责与退款,最终只会让民众白白期待。
事实上,本次撤改重罪的决定,在尼泊尔法律界和政坛引发了不小争议。今年1月18日,多名律师已向最高法院提交诉状,直指撤销有组织犯罪、洗钱等重罪指控,违背宪法与司法原则,属于不当干预司法流程。诉状还指出,合作社欺诈、有组织犯罪与洗钱行为相互关联、密不可分,单独撤销部分罪名并不合理。目前,最高法院仍在审理该起争议诉状,尚未给出最终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拉米查恩在尼泊尔多地牵扯同类案件,包括鲁潘德希、加德满都、奇旺等地区法院均有立案。其中鲁潘德希法院已明确表态,在最高法院审结相关争议诉状前,当地案件禁止变更任何指控内容,相关流程持续搁置。而卡斯基地区,已是全国首个正式撤销该案洗钱、有组织犯罪指控的辖区。
据受害方控诉及检方调查取证,涉案人员涉嫌将苏里亚达尚合作社的储户资金,转移至廓尔喀媒体网络,还通过多渠道流转投资完成洗钱操作,涉案资金流向复杂、案情牵涉范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