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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往来呈现出这些特点
发布时间:2022-01-15 04:00


1月14日,国务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表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往来日益紧密。据海关统计,2021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11.6万亿元,增长23.6%,较同期我国外贸整体增速高出2.2个百分点。其中,出口6.59万亿元,增长21.5%;进口5.01万亿元,增长26.4%。具体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贸易规模稳步提升。2013—2021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值从6.46万亿元增长至11.6万亿元,年均增长7.5%,占同期我国外贸总值的比重从25%提升至29.7%。

二、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更加密切。2013—2021年,中间产品占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比重由2013年的49.8%提升至2021年的56.2%,2021年出口汽车零配件、纺织品、锂电子蓄电池分别增长26.7%、14.1%和50.4%。

三、能源、农业、矿产等领域合作向好。2021年我国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原油1.18万亿元,增长44%;农产品3265.5亿元,增长26.1%;金属矿砂2127.7亿元,增长24.9%;天然气1854.5亿元,增长38.9%。

四、民营企业表现活跃。2021年民营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6.21万亿元,增长了25.6%,占同期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的53.5%,提升了0.8个百分点。(记者孔禄渊 梁佳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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