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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批准第一种堕胎药 比其他国家晚几十年
责任编辑:南亚网视 刘美玉
发布时间:2023-04-27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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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网视加德满都4月27日讯 据尼泊尔媒体道,近日,日本卫生部的一个小组批准了该国的第一种堕胎药,这是在其他国家广泛提供堕胎药物数十年后为生殖权利迈出的重要一步。

据厚生劳动省发言人称,该部的药品委员会于周五批准了英国制药公司 Linepharma 生产的 MeFeego Pack 堕胎药。

该部于 1 月首次召开会议审查该药物,然后要求公众通过在线门户网站提交意见。它现在将提交给卫生部长以获得最终批准。

据日本公共广播公司 NHK 报道,这种药物由两种药丸组成,可以在怀孕九周内使用。据 NHK 报道,在日本的一项临床试验中,93% 的参与者在 24 小时内完全流产。

该药物结合了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世界卫生组织已将其列入其基本药物清单,被描述为对孕妇安全有效。

据 NHK 报道,迄今为止,日本只能通过两种方法进行手术流产:一种是用金属器械去除子宫内组织的刮宫法,另一种是通过管子吸出组织的清宫法。

世界卫生组织将刮宫术描述为一种“过时”的方法,它不太安全且痛苦得多,并呼吁用清宫法或堕胎药等药物取代它。

此举也发生在堕胎和生殖权利在全世界重新引起关注之际,美国最高法院去年推翻了罗伊诉韦德案——裁定联邦宪法不再赋予堕胎权。 

从那时起,一些州限制了堕胎,而其他州则开始增加堕胎。

日本专家小组周五的决定在网上受到该国医学专家的欢迎。

妇产科医生 Kanako Inaba 在 Twitter 上写道,堕胎药的批准是传播更多性教育和避孕方法意识的机会。

多年来,日本活动家一直在推动批准这种药丸。

例如,米非司酮于 1988 年在法国首次获得批准,2000 年在美国获得批准。 但其他人也指出前路漫漫,呼吁加强对女性的保护。

另一位著名的日本妇产科医生 Mihyon Song 指出日本有争议的堕胎法,该法需要配偶的同意——活动人士长期以来一直认为,这剥夺了女性对自己身体做出决定的权利。

根据日本现行法律,只有在怀孕“可能因身体或经济原因严重损害人的身体健康”或因强奸而怀孕的情况下,妇女才能接受堕胎。(完)

(责任编辑:刘美玉 审核:罗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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