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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无人机需有“身份证” 适飞高度不超120米
责任编辑:南亚网视 刘美玉
发布时间:2024-01-02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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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网视加德满都1月2日讯 据环球时报报道(记者 戚金城)从2024年1月1日起,《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

记者梳理发现,与此前出台的《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条例》规定了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应进行实名注册登记。

无人机飞手应登录民航部门官网(https://uas.caac.gov.cn)为所属无人机进行实名注册登记,并将登记后生成的二维码打印粘贴在无人机机身显眼处,随身携带“身份证”。违反《条例》规定,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实施后,全国均划设适飞空域和管制空域:微、轻、小型无人机有适飞空域,其中,微型无人机适飞高度不超过50米,轻、小型无人机适飞高度不超过120米;中、大型无人机无适飞空域。也就是说,在适飞空域内飞行微、轻、小型无人机,飞手不用进行飞行活动申请。专家表示,这里所指的120米是真高(无人机距离地表的真实高度)。也就是说,飞手如在100米高的楼顶放飞无人机,无人机距楼顶的高度应小于20米。

《条例》对飞手的年龄,也进行了限制,不同年龄人群具有不同的准驾机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只能操控微型民用无人机飞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能操控微型、轻型民用无人机飞行,且操控时都要有成年人在场指导。如果违反这些规定,监护人将面临罚款处罚。(完)

(责任编辑:刘美玉 审核:罗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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