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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建设进展、挑战与推进高质量发展对策
发布时间:2021-01-20 04:35

作者: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郑雪平;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对外传播中心研究员 林跃勤

“一带一路”倡议旨在通过互联互通、共商共建“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健康之路”等,实现共赢共享,驱动区域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进程,进而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七年来,取得了长足进展并业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和最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之一。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面临新的挑战,值得深入探索。

一、“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七年来,“一带一路”从中国倡议变为全球行动,在推动互联互通建设、贸易投资活跃、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建设等多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制度政策协调改善

合作国家制度和政策差异对共建“一带一路”造成很大约束。“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从疑虑到观望,再到积极响应和参与支持,政策沟通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1]。其一,中国与合作国家进行了大量共建“一带一路”相关政策和制度对接。截至2020年1月,中国累计已与138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如《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达佩斯纲要》《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关于沿亚洲公路网国际道路运输政府间协定》等;中国正式加入《国际公路运输公约》(TIR公约)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等18个双边和多边国际运输便利化协定等,为“六廊”、“六路”合作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障。其二,“一带一路”倡议与沿线国家区域合作规划战略对接逐渐加强。如中俄《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2015)、与东盟国家签署《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2018)、《中国—东盟关于“一带一路”倡议同〈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2019)等。两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成功举办为共建“一带一路”凝聚了广泛国际共识。其三,“一带一路”建设宗旨及导向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支持。“一带一路”倡议被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理会、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等有关决议或文件纳入。中国与沿线国家间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签署或升级改善了共建“一带一路”的制度和政策环境,也促进了区域经济治理以及全球经济治理的改善。

(二)交通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打通交通运输动脉便于人财物信息等多元要素的顺畅流动,是促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基础。研究显示,交通设施完善将使沿线经济体的运输时间最高可缩短12%,从而降低贸易成本[2]。已完成和规划中的“一带一路”交通运输项目将使沿线国家和地区货运时间平均减少1.7%~3.2%,使全球平均航运时间下降1.2%~2.5%,降低全球贸易成本1.1%~2.2%,而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上的贸易成本降低幅度则高达10.2%,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FDI增加4.97%。

七年来,作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联通主要内容的“六廊六路多国多港”取得了重要进展。截至2018年底,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和孟中印缅等“六廊”建设已启动或建成总投资近200亿美元的项目19个。包括铁路、公路、航运、航空、管道和空间综合信息网络在内的“六路”建设也在快速推进。中欧班列在路通方面贡献突出,截至2019年10月底,中欧班列累计开行超过2万列,通达近20个国家、100多个城市。2020年上半年,中欧班列开行5000多列,同比增长30%以上。截至2019年底中国与47个沿线国家签署了38个双边和区域海运协定,包括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希腊比雷埃夫斯港、斯里兰卡汉班托塔港等在内的34个国家42个港口的建设经营有序推进。与沿线国家建成30多条跨境陆缆、10余条国际海缆。航空通道方面,与沿线62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与45个沿线国家实现直航。在公路方面,中哈、中乌、中巴哈吉、中哈俄、中吉乌等国际道路运输实现常态化运行。同时,中国与沿线国家在电力、油气、核电、新能源、煤炭等领域的合作扎实推进。中俄原油管道和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稳定运营。中俄东线天然气项目(“西伯利亚力量”)建成,中俄西线天然气管道项目—“西伯利亚力量2号”也在酝酿中。信息数字之路建设提速。自2015年3月中国首次提出“信息丝绸之路”议程后,中国已与16个国家签署了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合作谅解备忘录,与7个国家共同发起《“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与17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建立了双边电商合作机制,“一带一路”全球二维码标识体系建设、大数据产业共建合作推进,沿线国家开始使用北斗导航系统及太空遥感数据服务。

(三)经贸合作日益深化

七年来,中国与“一带一路”贸易合作明显提速。荷兰跨国银行荷兰国际集团(ING)2018年的一份报告显示,“一带一路”让沿线国家(尤其是中欧、东欧、中东和东南亚的国家)之间的贸易流动更加便利,可以带动国际贸易增长12%。

第一,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自2017年5月中国发起《推进“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倡议》以来,已有8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参与,该倡议旨在通过推进贸易便利化、发展新业态、促进服务贸易合作,推动和扩大贸易往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开设为扩大包括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经贸合作提供了新平台。“一带一路”海关检验检疫合作不断深化。截至2019年底,中国海关已与18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了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AEO)互认安排,签署涉及沿线国家检验检疫合作文件89份,其中,基于《共同推进“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建设与合作的倡议》的“三智”合作加快了海关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建设。

第二,贸易及承包工程稳步增长。中国与“一带一路”合作国家货物进出口总额从2014年的1.12万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6.3万亿美元,年均增长达到6.1%。其中,2019年增长10.8%,比同期中国对外贸易增速(3.4%)快7.4个百分点以上。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货物贸易占中国货物贸易总额的比例从2014年的26%上升到2019年的约30%。承接沿线国家服务外包从2014年的98.4亿美元增长到2019年的184.7亿美元。2020年上半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虽受疫情影响同比下降0.9%,但却比我国外贸整体降幅低了2.3个百分点,其中中国—东盟贸易额同比增长5.6%。对沿线国家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从2015年的692.6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979.8亿美元。

第三,新贸易业态快速崛起。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跨境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成为推动贸易发展生力军。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数字贸易发展速度更快,数字贸易品牌销售额占比从2013年的12.4%上升到2018年的40%。截至2019年底,“丝路电商”伙伴国扩大到22个,对共同抗疫贡献斐然。

(四)投资与产能合作提速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从2015年的148.2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150.4亿美元,2014~2019年金融直接投资累计达到880.5亿美元,2020年1~6月,我国对沿线54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81.2亿美元,同比增长19.4%。截至2019年底,我国企业已在“一带一路”沿线46个国家在建或已建成138家境外经贸合作区[3]。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柬埔寨西哈努克港工业园、白俄罗斯中白工业园等一批园区项目抓紧推进。中国对境外合作区累计投资366.3亿美元,入驻企业4663家,安排当地就业30多万人次,上缴东道国税费30.8亿美元(截至2018年9月底)。研究显示,境外工业园区通过“创新集聚”“产业集聚”“信用集聚”三个微观机制促进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其经济效益具有显著滞后性,一般凸显于建成之后的第5~12年间(经济大幅增长30%)[4]。可见,随着产业园区陆续建成对未来所在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将不断增大。2020年1月,“一带一路”产业园区联盟在成都组建,将进一步驱动境外合作园区建设。

(五)资金融通不断加持

自2013年以来,“一带一路”投融资体系逐渐完善、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一是“一带一路”新型融资合作平台多元化。亚投行、金砖新开发银行、丝路基金、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基金等成为“一带一路”资金融通的重要平台。截至2019年7月,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基金已批准18个成员总额85亿美元的46个贷款项目[5]。此外,丝路基金与欧洲投资基金于2018年共同设立中欧共同投资基金。截至2019年10月,丝路基金已签约34个项目,承诺投资金额约123亿美元[6]。“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已有55个国家和地区、89家金融机构参与、承诺金额达到430亿美元(截至2019年4月)。中资银行在24个国家设立分支机构102家,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覆盖40个合作国家165家银行。二是融资能力与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19年9月末,国开行在沿线国家支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合作、社会民生等业务余额超过1600亿美元。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执行中包括蒙内铁路、中老铁路、瓜达尔港等在内的项目超过1800个,贷款余额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截至2019年3月底)。2013~2019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沿线国家出口和投资累计支持约8133亿美元。中资商业银行也积极拓展“一带一路”市场,如2015~2018年中国银行在沿线国家实现各类授信支持逾1300亿美元。三是第三方联合融资合作不断深化。中国推动形成的《“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已有29个核准方,中国—中东欧银联体推动“16+1合作”框架下的多边金融合作。中国人民银行继续加强与泛美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开展联合融资,已投资近200个项目超过30亿美元[7]。四是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不断创新。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深化,截至2020年6月11日,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累计发行熊猫债已超过4000亿元,亚投行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首笔30亿元人民币熊猫债。中国金融机构面向全球投资者发行了“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以及联合发布“一带一路”绿色金融指数。在沿线50多个参与国开通银联卡受理业务,累计发卡超过2500万张。

(六)人文交流促进民心相通

七年来,“一带一路”沿线各国间在文化、教育、艺术、旅游、智库、科技、环保、抗疫合作等领域开展了多种交流合作,为共建“一带一路”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中国政府“丝绸之路”奖学金项目每年资助1万名沿线国家新生来华学习或研修,已与24个“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学历学位互认协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华留学生从2004年的2.49万人增加到2017年的31.72万人,占总人数的64.85%,增幅达11.58%,高于各国平均增速。成立丝绸之路各类艺术联盟并开展各种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在“一带一路”国家设立了17个国家文化中心、173所孔子学院和184个孔子课堂,开展各类文化活动近8000场,受众高达270万人。2017年11月发起成立的“丝绸之路沿线民间组织合作网络”成员涉及69国310家[8]。截至2018年4月底,我国与61个“一带一路”国家共建立了1023对友好城市,与30多个沿线国家实现了公民免签或落地签。截至2019年4月,中国和“一带一路”参与国双向旅游已超过6000万人次。“一带一路”建设还有助于合作国家减贫。依据哈政府制定的《2018年投资指南》,通过参与“一带一路”5年内可极大地改善基础设施并创造2万个就业岗位,增加百姓收入。世行研究显示,“一带一路”相关投资可以额外帮助多达3400万人摆脱中度贫困,其中2940万人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共同对抗新冠病毒全球大流行过程中,中国与合作国家协调防疫支持和机制,提供了医疗信息、物品、技术、设备及医护人员等多方面支持,改善了合作国家民众健康水平及推进了“一带一路”健康共同体建设。

(七)促进合作国家经济增长

中国与合作国家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能与经贸合作,极大地释放了合作国家间的经济增长潜能。世行认为,“一带一路”建设是深化区域合作、促进跨大陆互联互通的宏伟举措,将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地区经济环境水平,从而大幅降低贸易成本,产生积极溢出效应,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显著推动沿线国家和地区乃至全球经济的增长。世行贸易、区域一体化和投资环境部主任卡洛琳·弗洛伊德认为,“一带一路”建设将使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收入增长1.2%~3.4%,全球实际收入增长0.7%~2.9%,从而促进实现共同繁荣[9]。如位于中巴经济走廊的中巴农业合作园区为巴基斯坦每年创造120亿美元出口收益。因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到2030年巴基斯坦实际收入将增加10.5%、吉尔吉斯斯坦将增加10.4%。中白工业园区、柬埔寨西哈努克经济特区等随着入园企业的增多,就业、产出以及提供的税收等不断增长,逐渐成为拉动当地经济的新增长点。2019年6月穆迪(Moody's Analytics)也证实,东南亚经济体越是拥抱“一带一路”带来的机会,则增长率越快。这些进一步推动中国与该地区的“命运共同体”建设。[10]

二、“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难题和挑战

在总结过去七年间“一带一路”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冷静看到,“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规划性不强、管理水平不够高、质量效益待提高等。同时,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美国策动“印太战略”、全球疫情蔓延、一些国家经济衰退及政策调整等对未来“一带一路”稳定迈向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更严峻挑战。

(一)前瞻性综合规划存在不足

作为涉及多国多领域多项目以及长时段的综合国际合作系统,其正常运行及成效对前瞻性科学性综合规划要求很高。这对于保持“一带一路”建设不同框架、环节之间的衔接配合等至关重要。但是,过去几年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边走边看,不断探索“一带一路”建设的目标、内涵、方法、机制和项目落实,而对远景性、整体性和系统性规划重视不够。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走向深入,一些规划设计前瞻性、协调性和综合性不够及由此引发在区域、国别、领域、层次、项目、融资等方面布局失当、低层次重复建设、恶性竞争、无序发展等问题逐渐暴露。如在柬埔寨、老挝、缅甸等国的投资主要集中在道路、房地产项目、低端加工以及宾馆餐饮等方面,而在非洲一些国家则过于集中在资源开采、商贸批发等领域。随着境外经贸合作区数量的不断增加,顶层设计缺失、发展定位模糊、园区布局失衡、功能雷同以及产业链、价值链不足等因素开始影响合作区建设效应[11]。由于缺乏对所投地区以及投资合作领域及前景的准确把握,无法及时获知投资地区及行业监管政策的更新,投资标的合理性和公允性难以保证。国外评论认为,一些中国投资项目特别是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缺乏商业评估主要是出于政治目的,因前期预测和可行性分析不足,往往出现后期管理不善。[12]与东道国的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接不到位,也使一些中资项目存在风险。比如,在某些国家的某些区域,中资企业自发投资并未与东道国及所在地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机衔接,出现与对方发展规划和政策相冲突的问题,被迫下马,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二)建设资金缺口需要填补

“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周期长,如“六廊六路多港”建成需要数以万亿美元投入。亚开行预测,到2030年亚洲地区每年大概需要基础设施投资1.7万亿美元,目前每年大体能满足8000多亿美元。非洲发展银行报告也显示,非洲每年需要基础设施投资1300~1700亿美元,而目前只能够提供不到1/3[13]。笔者粗略估计,未来20年“一带一路”建设仅基础设施建设至少每年需要不低于1万亿美元。这不仅是中国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的单向行为,更是包括吸引当地投资和其他资源的多向行为。吸引外国投资、提升国内研发能力是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的关键因素。[4](147)过去几年,沿线东道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私人资金明显偏少,国际金融机构、国际财团、第三方企业等参与度不高[14]。“一带一路”巨额投资主要来自中国方面,而且主要由国有及政策性信贷机构以及国有企业投资。[4](150)七年来,中国企业平均每年对“一带一路”直接投资规模为100多亿美元,加上中国政策性贷款及商业机构融资合计平均每年2000亿美元左右的规模,远远难以满足需求,不仅投融资渠道不够宽广,投融资模式及监管等也存在一定问题,如国内政府开发性投资对商业投资的撬动机制不够合理,对商业投资、尤其是对国际资本等的拉动效能不高,此外,由于国内严格的外汇管理政策以及促进对外产能合作到极致和服务支持体系不到位,对企业进行海外投资采取谨慎的过于复杂审批措施,一些具备条件的对外投资受到国别、规模、期限等颇多限制。迫切需要创新融资方式保障“一带一路”持续推进所需资金供给及加强安全保障和回报水平。

(三)建设质量及效率有待提高

过去几年,“一带一路”基础设施联通等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有部分项目因规划设计缺乏前瞻性、合理性,如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因为调查研究和前期规划准备不够扎实,对技术先进性、综合配套性、社会效益性、资源节约性、环境友好性等重视不够,导致建设质量及目标效益不够高。某些对海外经营企业及项目因管理不善受到一些诟病和责难。随着合作国家对“一带一路”红利分享的诉求提高以及自身发展水平提高,对“一带一路”互联互通的质量和效率要求更高。同时,2015年日本对“一带一路”国家抛出“高质量基础设施合作伙伴关系”诱饵,对“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强大竞争压力。此外,我国企业对外合作经营技术及标准化能力不够强,也是制约“一带一路”建设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因素。如部分走出去企业对品牌建构和维护以及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够强、对东道国技术规范和标准判断不准,对外输出的技术和产品标准以及在当地直接开展的产品生产中采用的规格和标准得不到合作伙伴方的认可,需要重新依据对方标准或者国际先进标准组织研发、认证、检测、中试和投产,造成巨大成本增加。同时,有些中国独特的技术专利、秘方、产品标准和品牌等在国外没有及时申请专利保护,随意让与境外合作伙伴使用,容易造成知识产权的损失。

(四)合规管理存缺陷

合规经营(compliance)是指企业遵守法律和市场规范,保持经营活动透明、公平、规范、廉洁,包括遵守国家法规(公司总部所在国和经营所在国法规及监管规定)、职业道德操守规范及企业规章制度(企业价值观、商业行为准则等)等。“走出去”中国企业合规制度和合规文化建设不足,被视为海外经营第一大风险并拖累国际竞争力成长。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是与在国内迥异的制度环境、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商业环境、文化环境以及技术环境下展开的,对国外制度、政策、法律、文化、技术等规则及商业习惯和合作伙伴经营模式和习惯等的不熟悉、缺乏国际项目成熟实践经验等,往往准备不足,习惯沿用国内规矩和方法,如过去几年一些企业在海外揽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偏重走上层路线和人情关系,而不够尊重法律规范以及市场商业原则,重视资金、技术、市场等传统商业风险而忽略合规经营风险,一些项目因存在暗箱操作、商业贿赂等不合规行为被制裁或被取消。如“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被指责为有关信息披露较少影响各方有效参与度[15]。2018年,随着马来西亚当局加大对国家投资基金(1MDB)的腐败调查力度,中国参与投资约220亿美元的包括高铁项目在内的建设项目被马来西亚新总理叫停[16]。2018年中国与塞拉利昂前总统签订并由中国资助、造价超3亿美元的新机场项目被该国新总统比奥指责为“虚假项目”而取消。一些中资海外基建项目被批评为缺乏透明度,如由中国金融机构提供140亿美元融资的中马东海岸铁路项目拒绝面向承包商进行公开竞争性投标。另有一些由中国融资的在当地遭遇强烈反对的项目照样强行上马,如由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中国联合融资基金提供部分融资的哥伦比亚伊图安戈大坝项目在遇到反对之后继续上马。由中国建造的斯里兰卡马塔拉·拉贾帕克萨国际机场在2013年启用后每天却只能接待12名旅客(设计每年旅客吞吐量为100万人次),被国际舆论讽刺为中国公司迎合斯里兰卡前总统要求而做出的摆设工程[17]。截至2016年8月18日,将近60个中国国企和个人已被列入世界银行黑名单,在被处罚期限内禁止承接世界银行资助项目。

(五)风险掌控能力待提升

由于规划设计、区域布局、生态环保、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以及应对其他突发事件能力不足等,一些项目遭遇失败。国外研究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中国在60多个“一带一路”参与国家投资的1674个基础设施项目中,约有14%的项目(234个)遭遇了麻烦[18],如2015年斯里兰卡科伦坡港口城项目遇到波折、柬埔寨柴阿润水电站项目搁置,2016年肯尼亚内罗毕国际机场项目被中止,2019年贝加尔湖瓶装饮用水厂项目被叫停等。境外合作区建设中盲目鼓动、急于求成、盲目上马、疏于规划、管理混乱现象并不乏见。“一带一路”建设一些项目因决策失误出现计划更改、停工甚至取消等也非罕见。此外,恐怖袭击、社会动荡、自然灾害、劳工冲突、新冠肺炎疫情等也对“一带一路”正常运转造成了显著冲击。如受疫情影响,一些境外项目因为国际运输中断、封关、管制等造成供应链断裂而陷入停工停产状态或库存紧张,一些项目因中国员工无法及时返回到项目所在地以及当地防疫造成员工隔离、招收难等出现项目运行困难,还有一些则因出口受阻、资金链断裂或者投资减少、取消等原因造成项目取消、停滞甚至破产清算,造成不小的损失。有研究认为,新冠病毒引爆的石油、铜矿等大宗商品价格暴跌可能导致中国在非洲的投资和贷款损失巨大,非洲一些国家要求免除自21世纪初以来中国向非洲国家提供的数百亿美元贷款的呼声逐渐高涨。[19]中非“一带一路”基础设施项目前景黯淡,考虑到不太可能收回大部分投资,中国政府需要思考务实的退出战略[20]。这些都显示中外合作各方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建设尚不到位,突发风险和危机应对机制及能力建设亟待提升,如中国急需强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防疫努力。[21]

一些中资企业对走出去境外经营风险的防范意识及能力严重不足,如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诉讼、外方违约责任追究等方面缺乏强有力的准备,如缺乏对国外相关法规的研究、熟悉及涉外律师人才队伍等。这也增加了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经营风险。

(六)动员共建参与能力待增强

境外对“一带一路”倡议及其对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践行所具有的重大意义认知度还不够,中国倡议尚未得到广泛认同和理解。一些国家或地区对“一带一路”倡议冷眼旁观,政府不表态、不支持、媒体少报道或者非正面报道。对“一带一路”沿线60多个国家387家媒体社交传播内容和传播数据的研究结果表明,尽管中亚通常被视为“一带一路”核心节点区域,但其主流媒体对“一带一路”的报道微乎其微[22]。巴西三大主流报纸《圣保罗州报》《圣保罗页报》和《环球报》在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几年里涉及“一带一路”报道篇数总共只有34篇,其中,负面报道占23%,而正面报道仅占15%,且2017年之后负面报道明显增加[23]。境外一些对华不友好智库及媒体抛出“中国威胁论”“地缘扩张论”“经济掠夺论”“环境破坏论”“债权帝国主义论”“就业恶化论”“分裂欧洲论”等负面评价。印度对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不仅持消极抵制态度,两次拒绝出席“一带一路”建设国际高峰论坛,还提出“亚非发展走廊”(自由走廊)“印太经济走廊”“季风计划”“香料之路”“棉花之路”等旨在对冲或替代“一带一路”的倡议和计划[24]。美国欲以“新丝绸之路计划”以及“印太战略”对冲“一带一路”、日本提出“高质量基础设施合作伙伴关系”诱惑“一带一路”参与国家,欧盟委员会与欧盟对外行动署2018年9月19日联合发布的《连接欧洲和亚洲—对欧盟战略的设想》除存在合作因素外也存在替代的内容。欧亚经济联盟迄今没有积极回应和启动中国—欧亚经济联盟自贸区建设实质谈判。“一带一路”倡议遭遇一些曲解、污蔑、抵制、反对及部分项目遭遇阻挠甚至被取消等,也反映出我们相关部门、机构、智库、媒体、企业和公民讲述丝路发展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的故事不力、方法效果不佳,优质项目示范带动作用不够明显等。迫切需要改进说服、传播方法,提高动员更加广泛的国际参与能力。

三、促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基本取向

“一带一路”建设进入一个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转折点,我们要在总结既往成就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实践中的不足和短板,认真汲取经验教训。面对新问题和新挑战,努力探索新路径做出新抉择推动“一带一路”走向高质量持续发展新阶段。

(一)提高规划决策科学水平

“一带一路”是长期性综合性国际合作倡议,提高规划科学性统筹性是保证其合理布局、稳定协调发展的出发点,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保证。“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把经济与政治分离开来,制订一个统筹不同地区的、有条理的管制结构。[25]为了避免盲目建设以及失衡扭曲,国家相关部门需要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学方法总结评估过去七年实践及经验教训基础上,根据国内外经济发展与合作趋势,动员智库、高校、科研机构、媒体等广泛参与研究,与参与合作国家加强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对接,比如通过两年一次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研讨制定“一带一路”双边与多边长期综合发展规划,用以指导和引领重大项目的科学布局和建设程序,建构先进性合理性和绩效评估体系,提高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性,避免战略性失误和盲目性,促进“一带一路”建设质量与效率稳步提高。如为提高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科学规划与正常运行水平以及降低风险,政府要从顶层设计出发统筹规划园区的区位布局,结合企业与东通国的比较优势,健全与东道国间的沟通合作机制,通过双边和多边关系投资合作协定,协调化解潜在政治风险,为企业争取税收、外汇优惠政策,强化园区自身特色,避免功能重复和无序竞争。

(二)通过金融创新解决资金缺口

在可预见未来,解决资金缺口以及安全可持续仍然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持续稳定发展最突出的任务。

首先,扩大投融资主体及渠道。加快形成开发性金融机构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以及东道国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机构及进出口信用保险等其他各类金融机构分工合作、相互补充的多元融资主体框架。吸引广泛的金融机构尤其是更多商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拓展金融业务,并为项目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保证建设资金来源可持续并不使中国“债务帝国论”被真正坐实[26]。如中国金融机构通过加强广泛的国际集体性投资,可更好地使中国愿景在实际项目转化中发挥作用,促进“一带一路”倡议持续、高质量发展并帮助当地经济从中受益[27]。为解决银行之间监管、法律环境和管理等的差异,可考虑通过建立“一带一路”银行圆桌会议等方法加强协作、共享信息和经验分享,提高响应、协调程度。

其次,拓宽融资渠道和产品服务。发展多元化融资方式和金融产品,探索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投融资方式,进一步扩大股权、债券融资市场的连通性,推动形成更加多元、合理的金融体系。鼓励中外企业不仅采用开发性金融信贷工具,还积极运用透明度高的资本市场尤其是债券市场进行融资,通过“债券通”等机制踊跃购买“一带一路”项目相关债券。根据“一带一路”建设不同领域、不同项目及合作方金融机构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期限、不同类型的针对性强的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再次,提高融资风险掌控能力。要遵循国际金融市场惯例,加强对相关国家、相关项目经济可行性研究及对当地债务负担与项目偿债能力科学评估,以东道国债务承受能力及项目经济回报为临界点,保证债务可控和项目资金安全。“一带一路”建设的相关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周期长、涉及币种多样、回报不确性高等特点,优先使用本币进行投资及与其他国家货币互换安排,降低换汇成本,控制汇率风险。对资金规模大、投资周期长以及地缘风险较大地区的大项目投资,尽可能积极借助国际银团融资以及积极吸引东道国政策性资金和企业直接投资,以尽可能分散和降低融资风险。

最后,应依据商业规则,致力提高“一带一路”项目融资效率和收益。只有保证一定的回报和收益,才能保证资金供给的稳定和可持续。

(三)提高建设质量与效益

随着形势变化国内外对国际经济合作的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合作各方及国际社会对“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联通质量、经济技术、社会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等提出了更高更严要求。为此,需要审时度势,增强历史责任感、时代使命感,研究采用科学理念、先进技术,投入更具价值链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别和领域,保证更高质量和效益,赢得国际社会对“一带一路”的认可和尊重,并产生良性示范和带动效应。依据6月18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级别视频会议联合声明中达成的(第10条)“支持建设高质量、可靠、抗风险、可持续的基础设施,并确保其在全周期内切实可行、价格合理、包容可及、广泛受益,有助于参与方的可持续发展和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精。

第一,提高建设质量标准和全过程质量管理。需要坚守国际劳动、环境、技术和商业标准,提供高质量、安全标准和最佳实践,如依据ISO9001国际标准并结合项目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工程项目前期质量策划,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的原则,加强全员质量意识,保证落实项目建设技术、环保、消防等强制性标准规范考核,对工程项目实施各环节、全过程、全业务链质量监督控制。

第二,拓展深化“一带一路”建设供应链和价值链合作关系。根据新技术发展趋势以及东道国经济发展需求,从过去偏重基础设施、资源开发及低端制造加工等领域转向未来更具技术前瞻性的基础设施、智能制造、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潜力强、附加值更高的领域和项目,以及传统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升级的基础设施投资。而这要求中资企业不断提升自身技术创新能力和致力品牌建设。中资企业首先要消除国外市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市场技术水平低、居民消费需求和能力低的醋浅观念,将国内缺乏技术含量、耐用可靠质量及外观精巧、多样化功能等低端产品倾销国外或者在将国内淘汰的低端生产线转移到“一带一路”沿线欠发达国家,作为进入国外市场和降低经营成本方法,很可能铩羽而归。殊不知,一些国家居民虽然收入水平不高,但由于市场开放度高,西方发达国家产品和品牌影响力很大。居民虽然购买力有限,但骨子里向往高质量产品和品牌。因此,必须注重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高产品新颖性、品质性和品牌形象。同时,也要高质量建设教育、培训、科技、文化、环保生态、农业、医疗、宽带网络等与合作国家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相关联的“短板”领域,发挥其促进民心“润滑剂”和“黏合剂”的作用。

(四)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随着全球性反腐力度加大,中国“走出去”企业违规问题受到一些批评并影响了国家和企业形象以及威胁包括“一带一路”在内的对外合作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坚持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和标准化运作已成为中国企业开展海外投资及商业运营的必要条件,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要求。为落实习近平主席在2017年5月14日第一次“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提出的“让‘一带一路’成为廉洁之路”的要求以及中央深改组2017年5月23日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的若干意见》提出的“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要加强企业海外经营行为合规制度建设”目标,国资委、商务部、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门等机构应联合研究建立健全中资机构中资企业境外投融资合规监管规制与政策体系,建立全员、全流程合规管理标准和运行监管机制。2019年4月22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与展望》报告强调,中国愿与沿线国家共同努力,把“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廉洁之路。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及协会等应督促和要求企业在对外经营活动中遵守全球市场竞争规则、国内及所在国法律规范,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标准的合规体系,严格履行社会责任、环境责任、全球公司责任,建构“一带一路”建设合规管理新模式。依据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ISO19600《合规管理体系—指南》加强合规培训、完善海外合规审查、合规风险评估及合规调查实施细则,加强自律意识,在投资决策、招投标管理、工程承包、物资采购、资产评估、产品销售、质量监控、运营管理等过程中自觉杜绝商业贿赂和欺诈行为。加强合规治理国际合作和参与反腐败国际联盟,不断提高国际经营软竞争力、占据商业道德制高点。

(五)加强风险防控能力

“一带一路”建设是在十分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开展的,必然遭遇各种挑战和风险,如地缘政治风险、恐怖主义、东道国政治变化、制度和政策调整、媒体舆论、民众情绪以及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每个因素都可能成为一个冲击“一带一路”正常推进和运转的“噪点”。比如此次全球疫情大流行,对沿线一些项目造成了程度各不相同的负面冲击,既与所在国的病毒扩散程度和防控措施有关,也与项目管理者的预防措施和准备程度等有关。通过这次疫情大考,中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以及公民个人均应牢牢树立风险意识、危机意识、投资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意识。相关政府部门应督促、推动行业主管、金融机构、投资企业建立专项及综合风险防范目标、策略及操作指引,借鉴国际一流企业风险防控经验,谨慎评估境外投融资活动面临的各种潜藏风险源和脆弱点,健全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精化细化风险监管目标和标准流程,建立风险和危机预防机制以及包括物质、资金、人力、设施以及舆论等在内的全面而充沛的应急准备,并与项目所在地政府、企业、民众及媒体机构等开展危机处置演练,检验和确保各个主体、领域、流程和环节万无一失,持续提升境外经营风险管理能力。政府还应从项目审批、资金监管、内部审计、年度审查、负面清单以及退出机制等方面完善海外投资风险防控制度规范,并与合作国家加强风险防范法规与政策、争端仲裁和司法机制的有机衔接,减少和消弭各类风险和危机对“一带一路”建设可能造成的冲击和危害。

(六)增强国际支持参与动员力

第一,为提高外界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同、支持与参与,中国政府需要与国外政府、国际组织及其他组织加强谈判沟通,达成更多的共商共建共享协定,强化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支持、政治与制度保障。第二,加强与多边组织及合作国家的战略规划对接。积极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开行、亚投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的发展战略规划对接,与欧盟的“欧亚互联互通战略”、俄罗斯等的“欧亚经济联盟”和“跨欧亚大通道”、蒙古的“草原发展之路”、哈萨克斯坦的“光明之路”、印度的“亚非经济走廊”“印太经济走廊”、印尼的“全球海洋支点”构想、越南的“两廊一圈”等对接协调,避免重复建设及恶性竞争。第三,做好舆论引导。研究制订讲好丝路故事的系统性框架和长效机制,发挥政府、智库、媒体、企业等各类主体优势,拓宽人文交流渠道、创新交流方式、活跃交流活动、提高交流效果,促进民心相通,提高国际社会对“一带一路”认知度、支持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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